适用情形与判定原则
当圆木小头端面存在明显椭圆、偏心、瘤节扰动或局部缺口时,单次取径容易失真,不能直接代表该端面的有效尺度。此时应分别测量端头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,再取两者的平均值作为检尺直径。该做法的目的,是在端头不规则条件下尽量还原可用于计量的代表性尺寸,减少单一方向测量带来的偏差。
正确测量方式
测量时,应在同一端头上找到通过中心区域的两个方向:一个为视觉上最长的尺度,另一个为与其对应的最短尺度。记录这两个数值后,按公式计算平均直径:(最大直径 + 最小直径)÷ 2。计量单位统一使用英寸,这是该类检尺口径中的基本单位,不能混用厘米后再直接代入判定。
| 测量项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最大直径 | 取端头可测得的最长尺度 |
| 最小直径 | 取端头可测得的最短尺度 |
| 计算方式 | 两者相加后取平均 |
| 计量单位 | 英寸 |
| 零头处理 | 四舍五入 |
零头处理规则
平均值计算完成后,如果出现小数或分数零头,应按四舍五入处理,而不是一律进位或一律舍去。也就是说,零头小于0.5时舍去,零头大于等于0.5时进一。最终用于记录和后续材积计算的直径,应为四舍五入后的整数英寸值。
- 12.4英寸,记为12英寸
- 12.5英寸,记为13英寸
- 12.6英寸,记为13英寸
为什么不能只量一个方向
不规则端头最常见的问题,是某一方向被局部凸起拉大,或被缺边、压扁拉小,导致单一读数失去代表性。如果只取最大值,直径通常会被高估;如果只取最小值,则容易被低估。采用最大与最小的平均值,本质上是在不规则截面条件下进行简化修正,使检尺结果更接近端头的实际平均尺度。
现场记录时的控制要点
执行该方法时,关键不在“多量一次”,而在于两次测量都必须对应端头真实的极值方向,避免随意取两个普通方向代替。记录顺序应固定为:先记最大直径,再记最小直径,最后记平均后四舍五入的结果,以便复核。对同批圆木统一采用相同口径,才能保证检尺数据在收料、结算和质量管控中的一致性。